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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中常常发现很多国人以为阿Q的精神胜利法是一种变相的心灵自由,其实Ta们不知道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,后者是智慧,前者仅仅是一种无奈。
因为心灵自由的人会尊重别人,会从直接和间接经历中不断汲取营养,不断成长,也会为别人着想,但是,Ta不在乎别人怎么看Ta,也不在乎别人怎么对Ta,所以,你没法诱惑Ta,也没法控制Ta,更没法改变Ta。
心灵的自由,让Ta有了一种主动选择的力量,Ta永远都知道自己应该拒绝什么,应该接受什么,因此不会被一切外界事物所左右,永远都是自己的主人。
但精神胜利法不是这样的,它会告诉你:如果觉得失落,就应该制造出另一种幻想,让自己好受一些、好过一点。这跟心灵自由刚好相反。
为什么呢?因为,精神胜利法是创造幻想,而心灵自由却主张时时窥破虚幻,并以此来提高自己生命的维度和格局。
我认为,人世间的一切都是因缘巧合的,没有固定不变的本体,所以,没有永远不变的“真”,也没有永远不变的“假”。某人这时觉得你非常善良,如果你令Ta失去了某种利益,Ta就会觉得你非常阴险,如果你帮了Ta一个忙,Ta又会觉得自己可能对你有所误解。
我们人就是这样,人的心总是在变。此刻的“真”,很快就会变成下一刻的“假”,故而,世界上本无绝对的“真”,也无绝对的“假”,反倒存在着诸多相悖的平行世界,所谓“假作真时真亦假,无为有处有还无”讲的也就是这个道理。
那唯一的绝对真实是什么呢?还得是因缘巧合。你若做出某种选择,就创造了某种因缘,当这种因缘再碰上其他因缘的时候,就会制造出某种结果。故而,任何现象都没有真正的意义,有意义的,仅仅是你当下的自我选择。
当然,一般意义上的自由也很好,正是因为有了一批为争取人类自由而努力的人,人类社会才会不断进步。所以,我很尊重Ta们,也很尊重那些维护人类良知、敢于抗争的人。不过,建立在外部世界,比如制度、法律、金钱、亲情、友情、爱情等等基础上的自由,是有条件的,它们也是要讲因缘巧合的,我称之为人世间的法则。
它的特点是,一旦组成条件消失或变化,自由的状态就会改变。比如,一个人热恋时觉得自己充满力量,非常自由,也十分满足,可是Ta一旦失恋,就会变得异常痛苦,可见,爱情控制了Ta的心;一个人非常有钱的时候也很快乐,Ta觉得自己很成功,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想要什么就买什么,可是一旦破产,Ta就会非常痛苦,自由也随之消失了,可见,金钱控制了Ta的心。
而心灵自由不同的地方,仅仅在于Ta做而不执着。就是说,你可以有正当的积极进取行为,但不要有贪婪不满的执拗心,不要执著于结果,无论你选择什么样的应对行为,最后都要坦然地接受命运的无常。
所以,我很喜欢《道德经》里的一句话:“为学日益,为道日损,损之又损,以至于无为,无为而无不为。”因此修为的目的不是增加,而是减少,当你减到再也没有什么好减的,只剩下一颗简简单单的平常心时,这才叫真正获得了心灵的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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